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17:5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3:16
(1989年7月15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4年2月22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1996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1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是一部历经多次修订的重要法规,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9年7月15日,当时由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九次会议上首次审议通过。这一条例的制定旨在有效管理与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1994年2月22日,随着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七次会议,...
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服务热线:400-885-3078北京九州鹏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组装生产、定制集成、服务运维于一体的新型科技公司。产品包括粉尘检测设备、本安/矿用防爆测尘设备、烟尘检测设备、CEMS系统、气溶胶发生器等,形成了“九州测...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决定(1994...一、《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每年的10月为本省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并以当年的10月1日到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修改为:“森林防火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每年的10月为本省森林防火宣传月,并以当年的10月1日到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二、《江西省...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2012修订)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防火规划,建立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和指挥通信系统,设置火情瞭望台、火险监测站和电子监控、无线通信等设施、设备;在林区主要入口或者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立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合理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者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防火通道;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设森林火灾扑救物...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发布情况第108号《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9月27日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本条例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核心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需对此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通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施目标责任制,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起关键作用,其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规、...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第二章着重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需与发改委共同编制森林防火规划,经批准后实施,确保本地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序进行。各级政府需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井冈山、庐山等特殊区域的管理机构需制定专项预案。林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需根据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办法,...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灾后处置江西省的森林防火条例在第四章中详细规定了灾后处置的程序和责任。根据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森林火灾扑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协同相关部门对火灾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调查报告给本级政府(第三十二条)。对于行政区域交界地的火灾,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会负责...
江西省森林条例条例条款江西省森林条例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依据相关法律制定。条例强调森林培育、保护和经营管理工作,要求各级政府编制林业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负责监督,乡镇设有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公民有植树造林义务,鼓励外资和国际合作,实施分类经营与生态补偿制度。设立...
江西省森林条例的条例条款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保障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林区县应当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火警电话应当向社会公布。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防火重点期。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江西省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了森林火灾的应对机制。县级以上政府需公布火警电话并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能立即报警并组织调查和扑救。毗邻交界地区一旦发生火灾,需全力协作,不得推卸责任。对于特定类型的森林火灾,如省际交界、人员伤亡、大面积受害、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级保护区火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