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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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1:32
遗嘱见证人是指为遗嘱人设立遗嘱,并可对遗嘱的真实性作出证明的第三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1:33
订立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所立的遗嘱无效。
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①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通常是指亲属关系、继承关系和财产关系。在实践中,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均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不能理智或不能完全理智地处理自己的事务,自然不能为他人见证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作为遗嘱见证人有可能为自己谋取私利,使遗嘱失去真实性。
为确保遗嘱的真实性,遗嘱的见证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完全行为能力;②非继承人,非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④订立遗嘱时在场。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有资格作为遗嘱的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