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20:0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9:47
店面招牌带有“青花椒”,四川多地饭店成被告,这件事情已经有了最新的进展,原告撤诉,*不再审理,也不再追究被告的侵权问题。其实这样还是皆大欢喜的,毕竟青花椒作为一种食材辅料,很多饭店都要用到的,如果这就涉及到了侵权,那岂不是我们都不能食用这种食材了,这种损人不利已的做法,希望上海那家公司也能够及时止损。
四川的很多餐馆都收到了来自上海一家公司的控告,说他们菜单或者点名中的青花椒,涉及到了侵权问题,因为青花椒已经被注册成为了商标,那么其他餐馆使用,就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所以上海这些公司提出了上诉。针对这种无理的要求,餐馆只得联合起来应诉。
正当餐馆们准备联合起来应诉的时候,原告却又突然撤诉了,所以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不过话说回来,青花椒毕竟是一种食材的名称,是一种做菜的辅料,如果这都能被作为商标注册,那以后是不是大家都不能使用了呢?我个人感觉青花椒被侵权和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肉夹馍都是一个道理,是不会被*支持的。
其实在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出事之后,最高法就对此做出了回应,地名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就算是被注册成为商标,注册的一方也不得以侵权的名义发起上诉行为,就算是上诉,也不会被*所支持的。其实青花椒也是一个道理,作为一种食材辅料名称,就算是被注册了,还能不让别人使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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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9:47
这件事情的最新进展就是警方已经对当地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且对起诉的人进行了调查,而且也维护了很多商家的权益和利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9:48
目前四川当地的餐饮店主联合起来起诉这个青花椒公司。这些餐饮业主也希望能够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9:48
一审中*判这些饭店需要赔偿3万元,饭店的店主对这件事情不符,开始了联合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