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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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0:01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作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