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工期写的是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31日,投标文件工期写393天,这种问题可以澄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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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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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10:57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包括: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
这明显是工期不满足要求,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属于废标也合理啊。
评标委员会是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的。
可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但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