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受让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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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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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5:41
是不可行的,不能为了避税而不过户;土地使用权转让基本没有合理避税的空间。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主要涉及一下税费:营业税:(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余额计税5%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全额计税5%土地*:增值额*税率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金额*万分之五总而言之,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建筑物的转让,涉及的税款与你取得土地的成本以及销售的金额直接相关。而这两个数字都为实际发生数字,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所以基本不具备税收筹划的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5:42
不可行
卖房为避税受让土地使用权不过户肯定是不可行的,这样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