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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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17:50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必须缴纳。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一般情况下,残疾人交社保一般需要缴纳15年,但残疾人在交社保时也享有*的一些优惠。
1、残疾人养老保险优惠
16—59周岁男性重度残疾人、16—49周岁女性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2、60周岁男性城乡重度残疾人、50周岁女性及以上女性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纳基数,缴纳比例20%,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3、残疾人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重度残疾人持证一级和二级、低保对象,按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由*代缴,同时具备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的只享受一次*代缴。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区残疾人交社保的*不同,会有所不同,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