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简易程序是什么意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07:0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8:44
简易程序是专供基层人民*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只是在程序上较普通程序简易。
简易程序的简易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可以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
(二)受理程序简便。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或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且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基层人民*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三)传唤方式简便。原告起诉后,人民*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四)审判组织采取独任制。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独自作出判决。
(五)庭审程序简便。开庭时,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径行判决、裁定。简易程序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六)裁判文书的制作可以视情况作适当简化。
(七)审理期限较短。应该在立案次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8:44
简易程序包括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简便。简易程序的特点是,①起诉方式和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可口头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当即审理);②传唤方式简便;③独任审判;④开庭审理程序简便;⑤审理期限短(审限仅三个月,且不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