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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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3
在我国*地区,*系统分为四级,分别是:基层*(一般设置在县、区)、中级人民*(一般设置在市)、高级人民*(也就是省高院,一般一个省只有一个)、最高人民*(即是最高院,在北京),一般案件先有基层*受理,不服,再上诉到中级*。但是有些案件(像专利纠纷)必须在中级*受理,不服,上诉到高院。
无论是那级别的*都是在行驶*所赋予的审判权。没有什么区别。
不同的人民*等级,其所受理的案件范围并不相同。比如判决涉及最高刑为死刑的,必须有中级人民*负责1审,区级人民*没有审理权限。又如破产案件,各级人民*只能受理由同级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的破产案件;国企*性破产,由中级人民*管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破产案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的破产案件,则应由中级人民*管辖。
一般起诉的话除法律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都是先向基层人民*起诉。基层人民*认为应由上级人民*审理的话会移交上级人民*,或者在受理前直接告知起诉人直接向上级人民*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3
在我国*地区,*系统分为四级,分别是:基层*(一般设置在县、区)、中级人民*(一般设置在市)、高级人民*(也就是省高院,一般一个省只有一个)、最高人民*(即是最高院,在北京),一般案件先有基层*受理,不服,再上诉到中级*。但是有些案件(像专利纠纷)必须在中级*受理,不服,上诉到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