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5: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3
一、基层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最高人民*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
2.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
按照级别管辖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管辖的案件,上级人民*交由下级人民*审理的,该下级人民*不得再交其下级人民*审理。
二、中级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级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其中按照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这里的重大涉外案件指的是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除此之外,中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还有:
1.《最高人民*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管辖问题的批复》中确立的: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
2.《最高人民*关于海事*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中确立了海事海商案件。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确立了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管辖。各高级人民*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4.《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管辖。各高级人民*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5.《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管辖。
6.《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立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管辖。
7.《最高人民*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管辖:(一)*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四)最高人民*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五)高级人民*。
上述中级人民*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确定。
三、高级人民*管辖的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具体请见《最高人民*关于调整高级人民*和中级人民*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5]7号)[1] ,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军事*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大单位军事*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四)、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管辖。
五)、对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适用法律上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自行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六)、本通知调整的级别管辖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七)、本通知规定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包含本数。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该院。
四、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扩展资料:
在我国,人民*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 。此外还有专门*即军事*,海事*,铁路运输*。
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基层人民*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
基层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
在称谓上,基层*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基层人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人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级人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3
民事案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3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4
基层人民*为县级人民*,中级人民*和高级人民*一般分为市级和省级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55
你这个问题有点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