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可以做为费用扣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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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22:44
不可以
您可以参看利润表,计算所得税之前,已经经过了以下前三步:
第一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第二步,以主营业务利润为基础,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第三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第四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计算净利润(或净亏损)。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谓“先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仅仅是尚未实际缴纳。从以上步骤,您应该可以看出:利润总额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得到净利润,即税后利润。所以所得税不可以做为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22:45
不可以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22:45
所得税费用 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可以转入本年利润,本年利润和各季度净利润相加应该是相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22:46
所得税费用是根据季末利润总额计算出来的费用,它是税后费用,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时是已经扣除所得税费用以后的了,应该和所得税季报是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