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进入看守所并不意味着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如果认为需要逮捕,必须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现在她处于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第一个阶段,刑事案件一共3个阶段,包括公安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其中在侦查阶段,目前进看守所,在法律上叫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第30-37天(一般)是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间(实务时间),批准逮捕的权力在检察院,公安机关没有这个权力。如果批准逮捕了,羁押时间就继续延长,刑事拘留37天后到期了还可以继续羁押直到审判。如果没有批准逮捕,一般公安机关就会把人转为取保候审,不羁押在看守所了。但是是等候审理的阶段,还是在刑事案件中。有很多法律予以限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随传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