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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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3:03
1、首先要说明的是你开发的荒废水渠不属于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地,灌溉农田的水渠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即使荒废所有权也不能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只有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但是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况且你这块地还没有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