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外地生产,男方在无锡有生育保险,生育补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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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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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9 22:25
一..失业女职工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享受的待遇和标准是多少?其待遇如何申领?
原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同级医疗机构限额结算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报销,超出限额标准的部份不予结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按市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在符合
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同级医疗机构限额结算标准的50%支付。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生育后6个月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报销。失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费,打入失业女职工社会保障卡内;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打入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内。
失业女职工应携带的材料: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男职工配偶应携带的材料: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结算的?其中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结算限额是多少?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作为对用人单位的补偿,由社保中心
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如需生育津贴人员明细情况的,在生育津贴到帐后可到社保中心查询。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不含妊娠期检查费),由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结算,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结算。
生育医疗费限额结算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顺产3500元,剖宫产5300元;其他医疗机构顺产2700元,剖宫产3800元。
流产医疗费限额结算标准为:怀孕不满三个月800元,怀孕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2000元,怀孕七个月以上2700元。
(3)妊娠期检查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以及治疗葡萄胎、异位妊娠的医疗费,由社保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社保中心直接打入女职工社会保障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