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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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8:17
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能范围有所扩展,以更好地服务于市政府的决策和管理。首先,它将承担起对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任,确保这些措施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市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工作也被纳入了法制办公室的职责范围,这有助于解决土地征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制办公室还将积极参与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加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促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同时,法制办公室还将负责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这些文件的制定和执行符合法制原则,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性。
最后,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和重要的问题,法制办公室将发挥关键作用,提供法制支持,推动政策的合理制定和执行,为南通市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