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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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2:37
自2003年5月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10个省市区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旨在建立房地产数据库,开发评税软件,组建专家团队,逐步推进物业税改革。原城市房地产税已被取消,统一内外资房产税制度。试点城市中,税收方案各有不同,其中一个建议是,商业地产按房产原值70%乘以1.2%税率征税,出租房产则按租金的12%计征。个人非营业性住宅则根据用途分类,自住免税,投资用途可能征税,税率未定,但目标是抑制投机,需保持适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建议,在开征物业税前应进行听证,以确保税负合理,不影响楼市正常发展。物业税,即财产税或地产税,针对不动产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按房产价值支付税款,税率随房产增值而增加。目前北京等地的试点还未真正开始,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确认是否存在此类税费,以免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