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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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3:34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明确,旨在强化本市房屋安全监管,确保公共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适用于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内房屋的管理。
安全管理涵盖房屋结构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应急抢险及白蚁防治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则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执行。房屋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主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规定,区分局负责具体监督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如建设、规划、财政等需协同配合,处理擅自拆改房屋的违法行为,以及查处违反房屋、规划和城市管理的行为。
市*需领导和督促各区域的房屋安全管理,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鼓励行业协会在房屋安全管理中发挥作用,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
市局将定期进*屋安全普查,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专项经费的保障,用于普查、鉴定、抢修代管和应急抢险等任务,经费由相关机构纳入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2日以广州市*令第6号公布;根据2012年7月30日广州市*令第83号第2次修正。该《规定》分总则、房屋安全责任、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67条,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8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镇私有危房修缮和改造管理规定》、1996年6月24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和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