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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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4
在容量为N的总体中,假设我们已经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获得了一份容量为n的样本数据。现在我们有两个任务需要完成:一是归纳样本本身这n个数据之间的分布状况;二是借助该样本来推测总体的分布状况,亦即尝试以局部推测总体、以偏概全。
出于简便的考虑,我们经常仅仅借助均值和方差这两个指标来简略地描述样本或总体的分布状况。则对于第一项任务而言,为准确描述样本数据间的离散程度,样本方差计算公式中的除数应为"n”。类似地,为准确描述总体数据间的离散程度,总体方差计算公式中的除数应为"N”。
然而,如果我们准备借助样本方差来推测总体的方差,则可以证明:以"n”为除数的样本方差计算公式不是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值计算式,而只有以"n-1”为除数的样本方差计算公式才是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值计算式。因此在推断统计领域,样本方差计算式的除数应为"n-1”,而不应为"n”。
当然,在n足够大的时候,样本方差这两种计算方法之间的差异可以忽略不计。
最后,我将上述阐述归纳如下:
1. 设若总体数据已知,则该总体的数字特征不存在推测的问题,只存在描述的问题,是故总体方差计算公式中的除数应为"N”。
2. 以"n-1”为除数的样本方差计算公式是总体方差的无偏估计值计算式。
3. 以"n”为除数的样本方差计算公式是总体方差的渐近无偏估计值计算式。
4. 如果只是要描述样本数据间的离散程度,则样本方差计算公式中的除数应为"n”。
5. 当n足够大的时候,不必太在意样本方差计算公式中除数的这两种不同的选择。
6. 在多数场合,习惯上总是采用以"n-1”为除数的样本方差计算方式。
论证如下:
向左转|向右转
向左转|向右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4
一组数据X1,X2,…,Xn的方差是(1/n)∑(Xi-X~)^2(i=1到n相加,X~是这组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在对随机变量X进行n次独立的观察,得到n个观察结果:X1,X2,…,Xn(称为样本),当用(1/n)∑(Xi-X~)^2作为总体X的方差的估计时,发现其数学期望并不是X的方差,而是X方差的(n-1)/n倍,[1/(n-1)]∑(Xi-X~)^2的数学期望才是X的方差,用它作为X的方差的估计具有“无偏性”,所以我们总是用[1/(n-1)]∑(Xi-X~)^2来估计X的方差,并且把它叫做“样本方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5
为什么样本方差的分母为n-1而不是n?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1:45
求n个数的偏离,①可以以一个点(A)为基本点(参考点),用其余n-1个数与A相减(垂直距离),得n-1个数,将这n-1个数除以n-1便得偏离。同样,②可以以均值为参考点(B),这时便有n+1个数,用其余n个数与B相减得n个垂直距离,n个垂直距离等价于前面的n-1个垂直距离,用所得n个数除以n-1便得偏离。(解疑为什么等价:如果将这n个数看做一个整体,另选一个位置C,用这n个数与C相减得n个垂直距离,将这n个距离除以n-1得Q;如果这个位置点C是均值点,所求得的n个距离除以n-1得P,通过Q与P的差异便可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