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高校,出租房子给别人,收取租金缴税吗?如何做账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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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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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根据上述规定,只有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事业单位的空余房子出租,按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以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租金必须是税务机关的正规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也不行.出租单位自身不能开具正规发票,应该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代开房屋租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