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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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7:35
谈恋爱期间花的钱属于自愿赠与对方的,赠与一经作出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拓展资料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的同时使得他人遭受损失。
情侣之间的转账往往多而杂,金额大小不一,多数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给付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
在此情况下,金钱往来性质及目的往往难以言明,不宜将涉案钱款性质简单认定为民间借贷或赠与。
因双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故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 应当认定是接受转账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