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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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8:38
证券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法典的核心规则,它反映了证券法的核心理念,对发行与交易活动具有指导和解释作用。中国证券法的主要基本原则包括:
1. 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公开是基础,公平与公正则具有从属意义。自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确立以来,这一原则在各国证券法中得到广泛应用。在中国,无论是证券发行还是交易,都必须遵守公开原则,确保投资者对投资信息有全面、真实和无误导的了解。如招募文件的披露、发行人持续性信息披露责任等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尽管中国法规在某些方面尚不完善,但三公原则在法律调整中扮演重要角色。公开原则并不要求所有发行或交易都必须公开,但目前中国法规确实限制了私募和多元市场的发展。
2. 平等自愿与诚实信用原则。新《证券法》强调了这一原则,规定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欺诈、内幕交易等行为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无效,并需承担法律责任。在法规不完善的背景下,这些行为的合法性判定依赖于这一原则。
3. 统一监管与核准原则。中国实行严格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审查制度,所有证券发行及市场准入需经政府机关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证券法》中的多条法规明确指出未经核准的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核准原则在现行证券法中占据核心地位,尽管存在争议,但证券监管部门和授权机构共同负责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核准规则已经确立。
此外,证券法还包括分业管理和计划管理原则,前者规范证券市场和经营机构的管理,后者对各类证券发行和交易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计划管理原则虽然未在《证券法》中明确表述,但其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深远影响。
证券法在广义上是指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证券法仅指调整证券和证券发行,不包括证券交易的规则。我国的《证券法》是广义上的证券法。其特征有:确保高度的交易安全是证券法的首要特点;证券行为是法定的要式行为;证券法是有关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的操作规程,是实用的法律技术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国际化、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