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2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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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5:25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那么,累犯和惯犯是一样的吗,累犯和惯犯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累犯再犯和惯犯有着怎样的区别又有怎样的联系?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王盛汉律师解答:
惯犯与累犯的区别如下:
1、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
2、累犯一般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而惯犯则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
3、累犯是法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王盛汉律师解析: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括累犯。
在一定意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重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犯罪的情形,它与前科具有一定的联系。前科是指曾被法院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形。凡是曾被法院依法定罪并被判处刑罚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
因此,累犯以犯罪人有前科为前提。当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却未必都是累犯,应当加以注意。
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各国刑法都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因此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惯犯的特征:
①行为人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实施某种危害行为。惯犯是数个危害行为的积累,各个行为如果割裂开来评定,未必都构成犯罪,但每次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影响惯犯的成立。
②行为人实施犯罪已成习性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主要来源。惯犯以行为的惯常性反映出行为人较深的主观恶性和较大的人身危险性。
③数个危害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概括地按一罪处理。从形式上看,惯犯是在数个犯罪故意支配下,多次实施同种犯罪行为,在一定条件下符合同种数罪的要求。
刑法将惯犯规定为一罪并加重其法定刑,表明对惯犯的特别打击。对惯犯的成立是否都须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条件,我国刑法学界存有争议。通说认为,若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即使某种行为在形式上具有多次性、罪名同一性,实质上具有惯常性,也不能定为惯犯。
2007年起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代理、法律风险防范(只做刑事案件)。秉持慎辩追权、尚法归厚执业理念!海军军官退役、前司法工作者,专业精神严谨认真,办事雷厉风行!具丰富刑事辩护经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5:29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那么,累犯和惯犯是一样的吗,累犯和惯犯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累犯再犯和惯犯有着怎样的区别又有怎样的联系?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王盛汉律师解答:
惯犯与累犯的区别如下:
1、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
2、累犯一般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而惯犯则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
3、累犯是法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王盛汉律师解析: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括累犯。
在一定意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重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犯罪的情形,它与前科具有一定的联系。前科是指曾被法院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形。凡是曾被法院依法定罪并被判处刑罚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
因此,累犯以犯罪人有前科为前提。当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却未必都是累犯,应当加以注意。
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各国刑法都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因此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惯犯的特征:
①行为人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实施某种危害行为。惯犯是数个危害行为的积累,各个行为如果割裂开来评定,未必都构成犯罪,但每次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影响惯犯的成立。
②行为人实施犯罪已成习性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主要来源。惯犯以行为的惯常性反映出行为人较深的主观恶性和较大的人身危险性。
③数个危害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概括地按一罪处理。从形式上看,惯犯是在数个犯罪故意支配下,多次实施同种犯罪行为,在一定条件下符合同种数罪的要求。
刑法将惯犯规定为一罪并加重其法定刑,表明对惯犯的特别打击。对惯犯的成立是否都须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条件,我国刑法学界存有争议。通说认为,若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即使某种行为在形式上具有多次性、罪名同一性,实质上具有惯常性,也不能定为惯犯。
2007年起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代理、法律风险防范(只做刑事案件)。秉持慎辩追权、尚法归厚执业理念!海军军官退役、前司法工作者,专业精神严谨认真,办事雷厉风行!具丰富刑事辩护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