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主债权种类包括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2: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2:26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
?一、被担保主债权种类包括什么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二、主债权的诉讼时效
1、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计算方法,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计算),保证期间总的原则是,不能无*的约束保证人的责任,因此保证期间规定的是6个月~2年内。
2、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3、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向来是有争议的。我想楼主的问题也出于此。我国通说认为(司法考试范围内),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其实通过这句话就可以把所有的问题给解决了,下面详述。
4、中止和中断的概念。简而言之,中止是客观的,而中断是主观引起的,即中断必须是积极的行为,如积极的起诉、仲裁、请求等。中止必须在诉讼时效结束前6个月提出,中断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其次,根据上述的几个概念,保证期间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保证期间的概念是控制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保证责任的期间,如保证期间是6个月,那么债权人必须在6个月这个期间内提起两个诉讼,第一个,主债务的诉讼;第二个,保证责任的诉讼。如果6个月以后才提起诉讼,则针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以消灭。如果6月内提起诉讼,则保证人不能免责,此时的保证期间实际作用已经结束了。
三、主债权转让后的法律后果
1、主债权人在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就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不能无故拒绝。
2、担保人只在原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在转让主债权时扩张了主债权及其从属权利(比如未付利息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等),担保人对扩张部分的债权自然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
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
被担保的债权种类
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法律依据】《担保法》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
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是什么
一、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是什么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的种类由保证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被担保的主债权有哪些种类
被担保的主债权有哪些种类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民法典》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民法典》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关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
被担保主债权有什么范围
被担保主债权有什么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主债权种类有几种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因此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被担保债权有哪些类型?
主债权的种类,1、有金钱债权;2、特定物给付债权;3、种类物给付债权;4、以及以作为或不作为为标的的债权等。主债权数额是指主债权是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可以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有什么
我国《民法典》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主债权的种类,有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种类物给付债权,以及以作为或不作为为标的的债权等,不包括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损害赔偿之债。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应当明确主债权的种类以及数额。
被担保主债权种类包括什么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我国《担保法》中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