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己十月,医生建议内固定不拆除,另一处伤口未完全愈合能做伤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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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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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4:41
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进行了内固定,内固定无需拆除,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不再需要休养的,是停工留薪期满的情形,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是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带鉴定后恢复工伤保险待遇,但停止享受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一、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鲁劳社〔2006〕15号
第九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因工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休jia证明,其工伤医疗费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4:44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是对受伤部位遭受的伤残程度或遗留的后遗症进行等级鉴定,伤口是否完全愈合是不影响鉴定结果的。请看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http://baike.baidu.com/view/2205931.htm
鉴定时一定要向鉴定委员会说明还有二次手术治疗,问清楚到时候申报治疗的流程,否则社保工伤基金就不会支付二次手术的费用。
如果伤口还没有愈合,医院不开具病休证明是不人道的行为,你可以向医院的医政处投诉该医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7 04:47
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伤情稳定后(医疗期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