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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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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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6 06:34
一般事故发生之后,法院受理之后一个月之内要开庭。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是有时间规定的,一个案件不可以维持太长的实践,因为我国人口基数非常大,所以相对的诉讼案件也非常多,所以要控制时间。
一、交通事故起诉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只要在135、145条的规定时间内帮你审结。法院就不违反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要注意什么
1、明确赔偿主体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错误,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和保险公司。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应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对主张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证据应当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受害人,在主张“同命同价”时,更应注意相应证据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确实可信,不至于在开庭或证据交换时手忙脚乱,错失“战机”。
3、合理索要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少数受害人在起诉时,喜欢“漫天要价”,不考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将应当赔的和不应当赔的一并列在民事诉状中。甚至认为,自己“坐地起价”,就是为了应对肇事方“就地还钱”和“随意砍价”,“漫天要价”是为了给以后可能出现的调解留出“讨价还价”的空间,否则,对自己不利,对谈判不利。
诉讼讲究一点策略可以理解,但应有度,交通事故案件有其特殊性,赔偿范围和标准基本上是固定的,赔多赔少决定于证据、事实和伤情,和“漫天要价”没有关系。多提出的诉讼请求如果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自己要承担该部分2、5%左右的诉讼费。所以,应合理索要赔偿。
案件的受理,案件的审理等等都是有时间规定的,不仅仅考虑到案件审理的效率,以及案件堆积带来的压力问题,而且考虑到这个诉讼的秩序问题,这样才能够有规范的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