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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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23:44
聚众斗殴罪是属于行为犯的范畴,只不过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造成他人轻伤或者重伤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的。聚众斗殴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就是进行治安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判处刑罚的。一、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吗?
聚众斗殴是行为犯。聚众斗殴是指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未构成犯罪的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不是故意,而是过失,是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从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惩罚聚众斗殴犯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应当是社会公共秩序。而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在此指导下实施的客观行为。只要行为人出于斗殴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便造成了社会公共秩序破坏,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目的实施聚众斗殴行为对聚众斗殴罪的法益保护并不产生影响,并不影响聚众斗殴罪的成立。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聚众斗殴罪是主观故意的,因为如果是主观过失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未成年犯罪的一般就是进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