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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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2:13
并非是由于违法者的主观意愿,没有造成犯罪既遂状态的,一般都是犯罪未遂,这也是与犯罪中止进行区分的一个要点。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就需要确定是否满足了犯罪未遂的相关条件。
一、根据相关规定犯罪未遂怎么解释?
1、犯罪未遂名词解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等都给公安机关职员判断是否是未遂犯提供了方向。除了需要确定违法者是否属于犯罪未遂之外,还需要判断具体满足的是什么罪名的犯罪要件,在掌握了这些信息之后,才可以连同犯罪证据一起,提交给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