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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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6:21
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王某与其妻在回家的路上发生抓扯,被劝开后王某朝回家的方向走了约70余米,这时谢跳水自杀。从条件因果关系分析,王某与其妻发生抓扯的行为与其妻跳水自杀之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合乎规律地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从相当因果关系分析,根据社会一般人的生活经验,王某与其妻抓扯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必然导致其跳水自杀的发生,王也不能预见或认识到其妻会跳水自杀,可见王和谢的抓扯行为与发生谢跳水自杀的结果之间亦不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如果说谢的生命健康权利处于危险状态的话,则引起这一危险状态的先前行为是其自己跳水自杀的行为,而不是王与其发生抓扯的行为所必然引起的,更不是王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的行为导致的。可见,王某与其妻在回家途中发生的事情不足以成为导致其妻自杀的现实危险性的原因。因此,王某的不救助行为亦不属于违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