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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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交警部门表示,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的规定,将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别车又称故意别车行为,属于开“斗气车”的一种。一般指前车故意阻碍后车通行,或者后车在超车过程中故意阻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事故一般为相互刮蹭,也有导致被“别”车辆翻车、撞车等严重交通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因别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已对行车安全构成了威胁。
扩展资料
案例:一司机高速路上故意“别”车被处罚
5月29日上午11时40分许,王先生驾车沿青银高速往军渡方向行至吴城路段时,听到后方有车连续鸣笛,示意其向右变道让行。
从王先生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可以清楚看到,晋AA9Z70轿车完成右侧强行超车后,不顾右侧行车道还有重型货车,就大幅降低行车速度。王先生为了避免和该车驾驶人发生冲突,等到右侧重型货车驶离后向右变道。没想到,晋AA9Z70轿车猛地向右变道,车身几乎横在了王先生的车前。
看到王先生的车被挤得无路可走停了下来,晋AA9Z70轿车驾驶人方才猛踩油门,高速离去。
事发后,王先生通过“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举报。30日上午,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受理举报,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下午传来消息,当事车驾驶人高某已经被找到,他承认此事,并已经赶到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接受处罚。
高某因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8:06
前提是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下对方故意别车的过程,获得证据,取得事件处理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