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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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07:51
国务院在其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五章的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法将由专门的配套办法来制定。这里强调了国务院对地方权限的尊重,规定它不得干涉地方的行政机构设立和编制管理工作,确保地方拥有一定的自主权,无需因国务院的业务需求而设立不必要的行政机构,以适应地方的实际需要。
第二十五条则明确了该条例的实施时间,即自条例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这标志着国务院在行政机构管理上的新规定正式生效,各地政府需据此进行相应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确保行政工作的顺畅进行。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97年为了规范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而制定的条例。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于1997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22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