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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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2:27
该条款属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 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2:26
第八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