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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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4:21
五种情形不予受理省外异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与人口信息不一致;
相貌特征变化较大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人员;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国家机关证件等违法行为人员;
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以上五种情形不予受理省外异地*。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知
(一)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目前石家庄市所有户籍派出所都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业务,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证件的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二)规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程序。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机关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一致的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三)提供挂失信息核查服务。*机关将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维护和信息更新,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四)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各地*机关将督促和指导金融、电信、交通、铁路、民航等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居民身份证查验核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冒用。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