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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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2
摘要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4我想知道关于住房问题,100平的三室一厅有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住几个人?如果住人数多了会不会触犯法律?您好是自己的房子吗?是要租出去吗?打隔断了吗?在上海租了一套三室一厅一百二十平的房子住人有人数*吗用上下铺不允许吗稍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有两个房间都是二十多平,可以住四个人吗可以的,平均下来就是一人五个平方嘛上下铺没有规定讲不允许对吧,只要平均每个人五平米就好对吧是的哦好的,谢谢不客气别打隔断就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2
摘要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4我想知道关于住房问题,100平的三室一厅有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住几个人?如果住人数多了会不会触犯法律?您好是自己的房子吗?是要租出去吗?打隔断了吗?在上海租了一套三室一厅一百二十平的房子住人有人数*吗用上下铺不允许吗稍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有两个房间都是二十多平,可以住四个人吗可以的,平均下来就是一人五个平方嘛上下铺没有规定讲不允许对吧,只要平均每个人五平米就好对吧是的哦好的,谢谢不客气别打隔断就可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2
摘要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4我想知道关于住房问题,100平的三室一厅有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住几个人?如果住人数多了会不会触犯法律?您好是自己的房子吗?是要租出去吗?打隔断了吗?在上海租了一套三室一厅一百二十平的房子住人有人数*吗用上下铺不允许吗稍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上海人均居住面积法定最低标准是5平方米。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有两个房间都是二十多平,可以住四个人吗可以的,平均下来就是一人五个平方嘛上下铺没有规定讲不允许对吧,只要平均每个人五平米就好对吧是的哦好的,谢谢不客气别打隔断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