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0:2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7:12
1、合同马上到期,公司提出再转岗或者不续约合同,你不同意再转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7:12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时大为工作的年限超过了1年,所以经济补偿也要增加半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一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一个月内未续订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的权利: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注: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满一年以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7:13
这个公司如果到期不续约是公司的权利,不过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是要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7:13
公民有权利选择服务企业,在合同到期可以选择不续约,那就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企业得按劳动法补偿解除合约员工的生活补助,也就是按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薪水,不满一年超过半年也按一年补助,不满半年按半年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