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劳动法一个月辞工到期可以走吗?没给钱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1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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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1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试用期3天)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追问谢谢各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16
可以走!不给钱可以到劳动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