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8 10:5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50
不太正确。因为所谓的过错必须有证据支持,比如当时有人喊你小心而你却自顾自地呆在那儿不动。您可以就这百分之一十的莫须有责任上诉,而且只需缴纳针对这百分之一十的责任的上诉费用。附2006年12月*颁布,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追问根本没人执勤,我是到那 公司买东西的,还有货主与公司所定合同为 货物进库点数交清完毕为完,法官判决为货主百分之七十责任,司机因超载付百分之二十责任,我付百分之一十责任,对吗。追答我觉得没什么道理,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把那个说你一般也有一定责任的说法定为推荐答案我是不同意的。我曾经看过一个香港判例,有一位工人推着一大锅滚烫的开水走的时候,大锅倒了,工人被烫伤。香港的法官说,这里面雇主的过错显而易见,因为他完全可以安排工人在水凉的时候去推车,而对于雇主所说员工的混合过错(contributory negligence),法官说,雇主一方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因为当时只有员工一个人,雇主无法提供出证据。所以判定雇主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另外建议您参考《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与有过失的规定,记得当初无锡大佛游客摔伤案,辩护律师就是以类似的理由上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50
一般人看到人家在卸货 总要自己让让撒 所以多少还是有点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51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5:52
案情交代有些简单,不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