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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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0:42
农、林、牧、渔业方面: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优良种畜种禽、水产种苗繁育;名优特水产品养殖,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高浓度化肥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质资源开发;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节水灌溉,农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整治和建设工程等。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类: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公路及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港口公里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中方占控股或主导地位);2.5兆/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数字系列传输设备制造。
治金工业:50吨以上超高功率电炉(配备炉外精炼和连铸);50吨及以转炉炼钢、不锈钢治炼、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
石油化工业:烧碱用离子膜生产年产60吨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工程塑料制品及塑料合金;合成橡胶;精细化工。
机械工业: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线设备制造、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25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处理设备;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电子工业: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制造;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生产;半导体、光电子专用开发;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新型打印装置的开发制造。
建材设备及其他非金属矿制品业:日熔化500吨级以上浮法玻璃生产线;年产50万件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线;新型建筑材料;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
医药工业:受我国专利保护或行政保护的化学原料药、需要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维生素类(烟酸);新型抗癌药物及心脑血管药物;新型、高效、经济的避孕药具;利用新工艺新设备,提取中药中效成份分析的新技术。医疗器械:具有中频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和数字图像处理技术辐射剂量小的80千瓦以上医Х线机组电子内窥镜,医用导管。
新兴产业:微电子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技术(不含基因工程技术);信息通讯系统网络技术;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束约能源开发技术、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监测和治理技术。
服务业: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售后服务;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中心的建设等。
投资及经营方式有:外商直接投资,与境内合资,合作经 营,独资经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和合作开发等。
对外借款有:外国*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借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和对外发行债券等。
其他投资是:对外发行股票,国际租凭,补偿贸易,加工装配,BOT投资方式等。
莆田县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税收、外汇、劳务、土地、环境、出入境、海关商检等都实行优惠*。
对符合国家产业*并转让技术的外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外国*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比照上款执行。对上述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
设在莆田(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可减按24%的税率征收,其中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成片土地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土地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平整场地,建设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交通、通讯等公用设施,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自建工业厂房的,可以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到第十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兴办的产品出品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再投资开办、扩建产品出品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暂免征地方所得税;外商在莆田县投资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五年。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业务,其工缴费收入予以免征*。
在外汇管理上,企业在营业执照分发之日起六十天内,应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可自主决定向境内中资银行、境外银行和境内外资银行借款,但应当在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后15天内,持借款合同副本,向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在劳务上,外资企业可自行确定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职工的招聘和解聘。聘用职工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应提取一定数额的职工福利基金,用于本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和住房补贴等,聘用国内职工依法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退休金、失业生活费和工伤费用。聘用国(境)外人员,应向莆田县劳动局办理就业证,再向*办理暂住手续,领取居留证件,并签定用工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一般按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程序办理。
在用地上,外资企业用地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经依法批准并按规定缴纳有关土地费用(收费标准以当年市*公布的为准),便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工业、商业、旅游等用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工业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期满,如需继续经营,可于期满前申请延长。凡通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核准的使用年限和用途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但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环保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委托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建议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委托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在出入境方面:年出口创汇达100万美元以上或年出口产品交货值达1000万美元以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中方经贸人员,可申办一本半年多次往来港澳的通行证,可延期。根据《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办法实施细则》,经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申办一本半年多次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延期。凡在莆田县投资办厂和在该县有长期实质性经贸活动的台湾居民或被聘请、雇用的台湾居民,可申办一年多次入出境签证。在*投资办厂的台商,因经贸活动或商务需要,从*前往外国的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海关商检方面,经海关审核,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的产生经营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国内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承接进口料件加工产品复出口的生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保税工厂进口的料件可享受全额保税的优惠,等加工成口后按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免税。外资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的商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料,按保税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需转内销时应予补税。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符合普惠制签证规定要求的,商检部门、外经贸部门可根据企业申请进行签证。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商检报验,实行24小时预约报验,接受电话报验、传真报验,尽量缩短检验签证周期;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商检ISO9000系列咨询服务。对已与我国*签订税收协议的有关国家的外国投资者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和使用费及其他所得,可减半(即按10%税率)征收予提所得税。外商投资资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