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遇有哪些情形时,不得鸣枪警告,开枪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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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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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1:02
鸣*警告可能危及其他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能鸣*(例如:在密闭的公共场所,鸣*可能发生跳弹危及无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能鸣*,但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使用武器)。《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了不能使用武器的情形。
《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十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一)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人民*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命令的;
(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