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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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00
十几年前的欠条不可以不承认。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如果义务人同意履行的,则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