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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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9:27
小型汽车的总质量不超过 4.5t、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 6m 以下的汽车。
如轿车、吉普车、微型车、轻型客车、轻型载货汽车及小型专用汽车都属于小型汽车。小型汽车的车型代号为C1。小型汽车使用尺寸前后一致、蓝底白字的汽车号牌。
结构分类
根据《机动车结构术语》货车归类为汽车并且分为八类。
1.普通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2.厢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
3.封闭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载货汽车。
4.罐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罐体的载货汽车。
5.平板货车: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栏板的载货汽车。
6.集装厢车: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且无地板,专门运输集装厢的载货汽车。
7.自卸货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8.特殊结构货车:载货部位为特殊结构,专门运输特定物品的载货汽车。如:运输小轿车的双层结构载货汽车,运输活禽畜的多层结构载货汽车。
扩展资料
一是强化运输源头安全管理。针对非法托运危险货物问题,《办法》建立了危险货物托运清单制度,明确托运人在危险货物信息确定、妥善包装、标志设置及相关单证报告提供等方面的义务。
二是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充装环节把关不严纵容违规运输问题,《办法》建立了装货查验制度,装货人要做到“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装备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
三是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针对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建立了危险货物运单制度,明确运输企业在发车例检、安全告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方面的义务。
四是强化运输装备安全管理。针对常压罐车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问题,《办法》建立了常压罐车罐体检验制度,规定只有经具备专业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罐车罐体方可出厂使用,重大维修改造需重新检验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9:28
四米二的货车的新规是这样的,小于四米二的,然后载重了小于两吨的,就是不用再办运输许可证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9:29
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样,我们湖南现在抓蓝牌货车比较严,在湘潭株洲,只要重量超过行驶证,就不准上高速,高速口还有交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