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生创业的贷款政策有什么优惠?贷款程序是怎样的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9 06:4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6:21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据了解,近日东莞市将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纳入享受该市小额担保贷款优惠*人员的范围,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据介绍,凡东莞户籍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申请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有效抵押(质押)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借款人提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作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担保贷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根据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担保贷款额度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据了解,为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对个人信用好、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可取消反担保。
申请贷款须验毕业证
据悉,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先通过东莞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本人的毕业证,得到有效证明后,便可向镇一级劳动部门索取或在*网上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项审查5个工作日完成
据了解,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所在的居委会或相应机构,应在收到有关部门寄送的申请资料后,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加具审核意见,附申请资料一并报所在镇区劳动分局审查后,报市劳动局。市劳动局对申请人的资格作进一步审查,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送担保机构;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应书面回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上述单位均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自的审查工作。
同时,申请人持报申资料,已具担保机构认定意见的申请书,到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银行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完整和有效,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贷款申请人。
广州小额贷款惠及创业大学生
2006-05-11 阅读: 出处:新华网 作者: 编辑:河南创业
广州小额贷款*重大调整。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个体经营项目小额贷款额度由2万元上升至3万元,合伙经营项目贷款额度则可升至15万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为改变小额贷款受冷遇的现状,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提高了贷款额度,同时扩大贷款覆盖面。通知规定,个体经营项目的小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万元提升至3万元。合伙经营项目,每人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贷款总额度则不超过15万元,并且对大学毕业生开放。根据规定,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卡》的学子,在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两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此外,通知还要求番禺、从化、花都、增城也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最迟在今年第三季度,启动本地区的小额贷款担保业务
http://www.mvpcy.com/cylm/dxslm/20060511/dxslm083910.html
广州大学生创业经商可以减免42项收费
陈志龙 张薇
2007-01-12
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物价局11日下发的有关通知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有关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6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或按最低标准交纳有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定价和*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两类相加,共42项。
广州市物价局明确了收费优惠对象及行业:除国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广州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凭毕业证享受本通知有关收费优惠*。
物价部门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本通知规定,并在有关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本通知规定的收费优惠项目。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单位,依据价格法规进行查处。
http://chuangye.cyol.com/content/2007-01/12/content_1641431.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6:21
广州市物件局《关于明确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的通知》
http://www.gzwjj.gov.cn/infomake2004/homepage/view/paper.asp?pap_no=PAP_07011110035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