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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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3:38
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缴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是当地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目前陕西省的细则正在研讨当中,尚未出台,暂时仍按原标准执行,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一般情况下,大修金都是在业主收房之时交纳,交纳到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帐户。对于开发商提出的代收大修基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选择同意接受,也应该有权拒绝;购房者可以在向相关部门缴纳大修基金后向开发商出示相关票据进行证明。 以上仅供参考,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