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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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04
烟台芝罘区教体局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关于非芝罘区户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规定》
外地户口少年儿童只要符合四种情况即可入学,并享受同芝罘区居民子女同等条件的免费义务教育。
1)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住房的适龄少年儿童。
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住房,户口尚未迁入芝罘区的可就近到芝罘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学校就读。
2)在芝罘区就业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芝罘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就近到芝罘区指定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学校就读。
3)父母不在烟台务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确属借读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就近到芝罘区初中或小学就读: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官兵的子女;2、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联系借读时,应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文件,经学校审验,符合条件准予入学,并报芝罘区教体局备案。学校接收借读学生时,每班不得超过2人。
4)来芝罘区投资或*人才引进人员的适龄子女。
来芝罘区投资的外商(指外国客商和港澳台客商)子女,可在芝罘区接收外国中小学生的资格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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