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季报业绩涨跌幅 超50% 必须提前公告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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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52
是的。具体规定如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 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深交所上市规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5:52
不需要,没有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