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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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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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33
现实困惑
孙某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欲在北京找份工作,可是找工作之前需要找房子,于是孙某向邓某租了一套小面积的房子。孙某应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呢?
律师答疑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租赁物的名称。(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3)租赁物的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6)租赁物的维修。(7)违约责任。可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损害赔偿办法。(8)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案中的租赁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邓某签订地点:北京市××区××路××号
承租人:孙某签订时间:2013年7月8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北京市××区××路××号。间数:两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房屋质量:合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2013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8日。
第三条
租金(大写):12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的前十日内支付。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个人居住。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由邓某负责维修。
第八条
未经出租人允许,承租人不得对租赁房屋本身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但承租人可以对屋内家具、电器、摆设等生活设施进行添设,承租人添设的生活设施在承租人时退租时应撤走。
第九条
未经出租人事先允许,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
第十条
定金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承租人在该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3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3000元,(大写)叁仟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装的;(5)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6)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一个月以上;(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2014年7月10日。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按每日租金3%计算)。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起诉。
出租人:邓某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区××路××号
电话:××××××××
承租人:孙某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订地点:北京市××区××路××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理荟萃
应当注意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要求。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0:33
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期限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赁物的维修
内容: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特征: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