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相同点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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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2:21
是两种不同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
是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核对单据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由银行办理款项划拨转帐的一种结算方式。它适用于企业单位之间有合同协议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的结算。收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办妥发货手续后,应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和货物发运凭证等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银行通过传递凭证后,由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承付支款通知联及所附*等凭证送交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应在规定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验货付款为10天)内进行审核,如在承付期未提出异议,就视为同意付款,银行则于承付期满的次日主动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付出。在承付期内,付款单位经查验单证或实物,如发现商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以及计算错误等情况,应在承付期内填写拒付理由书,向银行办理全部拒付或部分拒付的手续。收款单位对于托收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联时,根据收款通知联和有关原始凭证,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承付支款通知联和有关*帐单等,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
委托收款结算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商品交易和水、电、电话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在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不受金额起点*。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在规定付款期(目前为3天)内付款,并根据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联和有关原始凭证,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收款人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帐通知时,据以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付款人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应于付款期内出具全部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有关单证送交开户银行,在帐上不作处理;属于部分拒付,付款人应在付款期内出具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送交开户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部分拒付理由书支款通知联,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2:21
都是收款人凭相关的票据单证委托银行收款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1、 委托收款适用范围广泛很多,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且不受金额起点*。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结算都可采用。而托收承付如前所述只适用于异地企业之间有协议的商品交易,且有金额起点,为10万。
2、 在两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追答第一句话是相同点,下面的是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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