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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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2 02:29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2 04:3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户口薄》,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找到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办理补领手续。户口本补办办理流程:1.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2.带齐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即可。3.书写书面申请报告,上交其他材料。4.交钱,等待新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