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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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7 09:12
展开2全部摘要您好,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文物博物(以下简称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文博事业蓬勃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发〔2019〕122号),以及《*上海** 上海市**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参照本办法执行。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根据本市文博行业实际,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类别,涵盖专职研究、文物鉴定、文物保管、文物科技保护、文博技术、考古、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文创研发、文物流通等专业,具体专业范围如下:(一)专职研究适用于从事文博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法规研究、标准规划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二)文物鉴定专业适用于从事文物鉴别、征集、定级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三)文物保管专业适用于从事文物藏品的整理、建档、保管、保护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四)文物科技保护专业适用于运用传统技艺和现代科技手段从事文物保护、检测、修缮、安全等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的研究与应用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五)文博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装裱、标本制作、绘图、摄影以及从事藏品养护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六)考古专业适用于从事考古发掘、调查、资料收集、整理以及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七)陈列展览专业适用于在文博行业中从事基本陈列、特别展览的研究策划、内容设计、形式设计、制作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八)宣传教育专业适用于在文博行业中从事社会教育、讲解、宣传、培训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九)文创研发专业适用于在文化、文博行业中从事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的研究策划、设计、宣传推介及研发技术、材料、工艺的研究和运用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十)文物流通专业适用于在文物交易流通中从事数据采集、信息咨询、市场研究分析以及购销、拍卖和典当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的专业范围,根据本市文博行业发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1关于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称评审赋分办法?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您好,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文物博物(以下简称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推动文博事业蓬勃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发〔2019〕122号),以及《*上海** 上海市**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文博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参照本办法执行。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根据本市文博行业实际,设置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个类别,涵盖专职研究、文物鉴定、文物保管、文物科技保护、文博技术、考古、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文创研发、文物流通等专业,具体专业范围如下:(一)专职研究适用于从事文博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法规研究、标准规划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二)文物鉴定专业适用于从事文物鉴别、征集、定级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三)文物保管专业适用于从事文物藏品的整理、建档、保管、保护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四)文物科技保护专业适用于运用传统技艺和现代科技手段从事文物保护、检测、修缮、安全等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的研究与应用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五)文博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装裱、标本制作、绘图、摄影以及从事藏品养护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六)考古专业适用于从事考古发掘、调查、资料收集、整理以及研究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七)陈列展览专业适用于在文博行业中从事基本陈列、特别展览的研究策划、内容设计、形式设计、制作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八)宣传教育专业适用于在文博行业中从事社会教育、讲解、宣传、培训等专业工作的人员。(九)文创研发专业适用于在文化、文博行业中从事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的研究策划、设计、宣传推介及研发技术、材料、工艺的研究和运用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十)文物流通专业适用于在文物交易流通中从事数据采集、信息咨询、市场研究分析以及购销、拍卖和典当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的专业范围,根据本市文博行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