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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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9 09:03
先开票收款后发货合法。只要商家在规定时间之内发货的,都视为其履行了合同的给付义务,是合法的。但是,最好不要提前开具*,特别是不要跨年提前开具*,部分地方国家税务局要求*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金额一致,如果不一致,是要求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的。另外提前开具了*专用*,购货方如果抵扣了,还没有等到货物交付,此时购货方要退货,就特别麻烦,虽然现在开具红字*的手续简单了,不需要报备退货核查资料到税务局审核,但留底备档的资料毕竟不是退回货物时的退票手续,不符合相关*专用*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