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0:4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3
不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
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单位需要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三十日内按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六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53
不算,补缴开始缴纳六个月才算。